时间:2022/11/5来源:本站原创作者:佚名

近期,云南省财政厅公布了《关于普洱市思茅区违规举借债务的问责情况》,12名领导干部被问责处理。

详情如下

关于普洱市思茅区违规举借债务的问责情况

按照《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》(财预〔〕号)关于“涉及违法违规举债担保行为问责的,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在收到问责决定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问责结果”的要求,现将普洱市思茅区违规举债融资问责情况进行公开。

一、违规举债及整改情况

年12月,普洱市思茅达康扶贫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向农发行融资贷款万元,用于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建设,属于思茅区人民政府违规举债,形成新增政府隐性债务。截至年6月末,思茅达康扶贫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归还农发行借款万元。

二、问责情况

(一)对相关责任单位问责情况。责成思茅区人民政府向普洱市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;责成思茅区财政局向思茅区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。

(二)对相关责任人问责情况。对思茅区委副书记、区长陈奇给予诫勉问责;对时任思茅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陈洁、杨锋、郑金雄,时任思茅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、区政府办公室主任李志远给予约谈。对思茅达康扶贫开发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朱枰给予撤职;对思茅区财政局局长、区债务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李顺荣,思茅区财政局副局长、区国资委主任吴道奇给予通报问责;对思茅区发展改革局局长胡继伟、思茅区审计局局长余彤、思茅区金融办主任金涛、思茅区扶贫办主任刁伟给予约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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